| 1、人人动手:人人有责,保护小区环境卫生;
2、积极参加小区的爱国卫家,防病防疫工作;
3、爱护小区公共设施,不得在公共场所门前,阳台堆放杂物;
4、自觉维护好井盖、雨水口、果皮箱等环保设施;
5、宣传橱窗由居委会、物业公司统一管理,他人不得使用;
6、保护小区路面、楼道走廊的清洁,做到无瓜果核、无烟头 纸削、无积水、无暴露垃圾、无浮尘;
7、不得从楼上往楼下扔废弃物,垃圾物要自觉扔进垃圾箱(果皮箱),并保持垃圾箱外部清洁及环境的卫生;
8、严禁随地吐痰,严禁让饲养的家畜在小区内便溺;
9、严禁把杂物倒入厕所便池及厨房下水道,以免堵塞; 10、严禁在居住的建筑或其他设施上乱图乱画,乱张贴广告等;
11、不得在树干、栏杆上晾晒衣物和被褥;
12、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者停用公共环境卫生设施;
13、居民住宅装修须事先向房管科和居委会申请,并施工队按定交纳“渣土清洁保证金”。完工后房管科和居委会根据对小区卫生的影响程度凭押金票退还押金;
14、施工对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堆土、堆料、文明施工,不得扰民,施工完料净场清;
15、坚持周末清洁日活动,清除白色污染,消灭“四害”。 |